珺佳网络 发表于 2014-9-21 09:20:18

河南三门峡:“双审查”严把案件受理关

报讯(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王飞 陈慧) 近日,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在对贠某抢劫一案进行受理前审查时,发现该案存在证据体系薄弱等问题,遂组织公安机关进行会商,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,最终使案件达到起诉标准。这是该院公诉部门实行送审案件受理前“实体审查”的一个缩影。  除了“实体审查”外,该院案管部门还会根据起诉部门的意见对送审案件进行“程序审查”,简称“双审查”。“双审查”是该院规范一审公诉案件受理审查的有益尝试。为此,该院还与公安机关会签了《一审公诉案件受理审查暂行规定》。另外,该院还对一审公诉案件受理前审查的报送要求等进行了系统规定,建立了部门领导审批,指定人员办理;承办人审查,提出反馈意见的工作机制。  在实践中,该院总结出了“六看”审查标准。即:一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。通过审查文书卷宗看传唤、拘留、逮捕时限是否超期,比对提讯时间与讯问笔录时间是否吻合等。二看案件定性是否准确。尤其针对易产生争议的案件,注重对证据材料与鉴定意见等的审查。三看证据收集是否全面。主要看证人证言、前科证明是否遗漏等。四看侦查手段是否到位。要求公安机关对于重特大刑事案件要穷尽侦查手段,要注重病理学鉴定、电子数据恢复、弹道痕迹鉴定等技术性手段的运用。五看证据能力是否具备。对证据的来源、形式进行审查,对物证、检材来源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。六看技术性证据是否科学。与技术部门建立长期咨询机制,对于存在疑问的证据要求鉴定人员说明情况,排除合理怀疑。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河南三门峡:“双审查”严把案件受理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