珺佳网络 发表于 2014-9-19 09:40:26

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案二审改判 四位失独老人共同监

  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(记者孙莹)据中国之声《新闻纵横》报道,一度引发争议的——我国首例冷冻胚胎归属案,近日再起纠纷。江苏市民沈某和妻子因原发性不孕症等原因,决定进行体外受精-胚胎移植助孕手术,也就是咱们俗称的试管婴儿。不幸的是,医院在取得了四枚胚胎之后,正准备移植,夫妻俩却在车祸中双双离世。  失去子女的沈某父亲一家,和亲家都要求继承小夫妻生前留下的试管婴儿冷冻胚胎,想延续一份生命的希望,为此不惜对簿公堂。今年5月,一审法院认为,试管婴儿冷冻胚胎不属于可继承的标的物,驳回了沈先生夫妇的起诉。四位老人均不服,上诉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本月17号,无锡中院作出终审判决,改判4枚胚胎由双方老人共同监管处置。  终审胜诉了,四位老人打算怎么办?二审判决是否明确了冷冻胚胎可以继承?二审法院改判的依据是什么?小夫妻俩与医院签订的合同对胚胎的归属有没有限制力?  判决是说胚胎能继承吗?  到底该怎么理解“冷冻胚胎是四位老人的了”?由于此案一审时被称为我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纠纷,所以二审判决一出,有不少人问,是不是说胚胎可以继承?主审法官张圣斌回应,这是误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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