珺佳网络 发表于 2014-9-19 09:07:28

按摩女称遭老汉占便宜 搜身讨要10元报酬

按摩女宋丽说她没有抢劫。“我一个女人家怎么在光天化日之下抢一个男人?”她说,杨老倌摸了自己却不付钱,她只想讨回她应得的报酬。受害人杨老倌则态度模棱两可。他在派出所交代,发生纠纷是因为他的钱被人“偷”了。再追问下才改口说:“我身上没有钱,不愿意按摩,按摩女和另一个女的就来搜我的身。”  宋丽最终被起诉,盘龙法院一审后认为,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嫌疑,被告人口供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存在瑕疵,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,以抢劫罪判处宋丽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。宋丽哭着喊冤、提起上诉。  去年5月10日午后,东风广场边的按摩摊前到底发生了什么?昨日,昆明中院开庭二审此案。  说法  按摩女:生意还没开张就遭乱摸  昨日,头发已经半白的宋丽(化名)被带进法庭,她今年刚50岁,坐在旁听席上的丈夫说她苍老了很多。她来自四川,在昆明市东风广场盘龙江边从事按摩服务3年多了。“大庭广众下就是老老实实按摩,没有其它。”她说。  改变始于去年5月10日。下午2时30分,一个老倌来到盘龙江的花台旁,她主动凑上去问:“老乡,要不要按摩?”“要多少钱?”宋丽答:“10元。”  宋丽说,讲完价格,那个老倌居然趁机伸手摸了一把她的胸,然后称没有钱不按摩了。生意还没有开张就被吃了豆腐,这让她很气愤,上去拉着老倌的手不让其离开,看他身上到底有没有钱。这时,一个她不认识的女子上来帮忙拉着老倌的手,开始搜他的身。  陌生女子从老倌身上翻出一个纸包,但她没有看见里面是否装有钱。陌生女子将从老倌身上搜出来的纸包丢在地上,纸包里掉出了3张100元的纸币,老倌很快捡了起来。正当他们争执不下时,巡逻的联防队员赶到,陌生女子跑了,她就被联防队员抓住带进派出所。  “我是女儿患精神疾病,辞工后专门到这里给人按摩挣点养家的钱,我没有抢劫,我也没有看见老倌纸包里有钱。”法庭上,宋女士哭诉,“生意还没有开张,就遭摸胸,我很气愤,就拉住老倌索要10元钱。我是一个弱妇女,怎么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抢劫,而对方还是一个高大男子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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