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定珺佳劳务 发表于 2014-7-20 16:44:33

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》

第一章,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;第一条,禁止滥用职权,侵害群众合法权益;(三)不准侵占、截留、挪用、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、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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